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档案的转递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11000102

更新日期:

2022-07-19

适用范围:

单位及个人

业务类型:

就业创业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受理机构:

人事代理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条款号:第十五条;条款内容: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2.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4〕90号;条款号:第二条;条款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3.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依据文号:新人社发〔2021〕12号;条款号:全文。

办理条件:

档案存放在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转出档案

结果送达:

邮政EMS送达,机要交通送达

办理地址和时间:

1.窗口办理地址:

高校毕业生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四楼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5-16号窗口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3-16号窗口

2.窗口办理时间: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10:30-14:00 下午15:30-19:00、周五上午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10:30-18:30、周五上午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222.82.215.217:10333/casserver/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10:30-14:00 下午15:30-19:00、周五上午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

①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四楼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5-16号窗口

②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民大楼二楼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13-16号窗口

2.电话咨询: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0991-4616463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0991-4680615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窗口查询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四楼15-16号窗口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13-16号窗口

2.电话查询: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0991-4616463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0991-4680615

3.网上查询:无

监督投诉渠道:

1.窗口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八楼乌鲁木齐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816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08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1

存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材料名称:存档(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2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

原件

1

纸质

材料名称: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协议,材料来源:用人单位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提供

3

单位介绍信

原件

1

纸质

材料名称:单位介绍信,材料来源:用人单位

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单位委托集体存档提供

4

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

原件

1

纸质

材料名称:拟接收档案单位开具的调档函,材料来源:拟接收档案单位

 

留存原件

 

 


档案的转递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