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企业社会保险登记 | ||
事项编码: |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1001 | 更新日期: | 2021-10-01 |
适用范围: | 单位 | 业务类型: | 社会保险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授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 |
受理机构: | 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1次 |
设立依据: | 1.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条款号:第四条;条款内容: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定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条款号:第五十七条;条款内容:用人单位应当自成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至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3.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条款号:第二条、第三条、第五条、第十九条;条款内容:第二条 凡依据条例第二条、第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第三条 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主管社会保险登记;第五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定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登记表、登记证填写的相关内容应当真实并且一致。 | ||
办理条件: | 1.在所在地社保机构没有参保确认的各类用人单位; 2.持外地营业执照的企业,提供《外地驻乌鲁木齐市办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有外地驻乌办事机构正规手续申请在乌市参保的单位。 | ||
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
办理流程: |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核—办结—送达 2.流程图:见附图 | ||
办理时限: |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即办件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 ||
审批结果: | 出具《单位社会保险信息确认表》后,办理CA认证业务 | ||
结果送达: | 无需送达(网上自行打印) | ||
办理地址和时间: | 1.窗口办理地址: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15-17号窗口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滨河南路120号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大楼一楼1-2号窗口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河南东路791号高新区(新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二楼8-13号窗口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5-7号窗口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2A304-2A307号窗口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5-8号窗口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南旅基地南旅东路765号县政府3号楼负一楼3-4号窗口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达坂城镇洛宾路东5巷,达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达坂城区社会保险分中心综合柜台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10:30-18:30、周五 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 10:30-18:30、周五 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咨询: ①天山区社保分中心:0991-2337209 ②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0991-4533946 ③高新区(新市区)社保分中心:0991-3825514 ④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0991-4643374 ⑤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0991-3107675 ⑥米东区社保分中心:0991-3305028 ⑦乌鲁木齐县社保分中心:0991-5922773 ⑧达坂城区社保分中心:0991-5919125 3.网上咨询: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 ||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1.现场咨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查询:各区(县)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 3.网上查询: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 ||
监督投诉渠道: |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 ||
附件下载: | 无 | ||
备注: | 单位参保确认后可通过短信验证、电子社保卡验证、CA登录三种方式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网上业务申报 |
附表: | |||||||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纸质/电子版 |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 特定要求 | |
1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原件 | 1 | 纸质版 | 材料名称:身份证,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审阅、高拍原件 | |
2 | 专管员身份证 | 原件 | 1 | 纸质版 | 材料名称:身份证,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审阅、高拍原件 | |
3 | 《外地驻乌鲁木齐市办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持外地营业执照的企业) | 原件 | 1 | 纸质版 | 材料名称:《外地驻乌鲁木齐市办事机构登记备案证书》,材料来源:政府部门核发(办事处所在地的招商局) | 审阅、高拍原件 | |
4 |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申报表(表一)》 | 原件 | 1 | 纸质版 | 材料名称:《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申报表(表一)》,材料来源:由申请人自备 | 审阅、高拍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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