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3002014010010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个人

业务类型

社会保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

受理机构: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次

设立依据:

1.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厅发〔2019〕45号;条款号:第二项;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条款内容:(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通电子社保卡签发、认证和支付服务,广泛覆盖社保卡持卡人群,实现实体社保卡与电子社保卡协同并用,形成线上线下融合、跨地域全网通、多元化一体化的社保卡服务生态圈;结合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智能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平台等建设,实现人社业务的线上化、移动化,线上线下一卡通用、一网通办;开放社保卡服务能力,支撑更多民生服务。

2.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加强电子社会保障卡支持不见面服务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网信函〔2020〕4号;条款号:第三项;拓展电子社保卡加载的应用范围;条款内容:各地要大力促进电子社保卡签发工作,贯通实体社保卡和电子社保卡应用范围,形成持卡、扫码、刷脸等线上线下多种用卡形式,由群众自由选用。按照《关于建定电子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更新机制的通知》(人社信息函〔2020〕1号)要求,通过电子社保卡集成人社领域各类线上应用,实现人社应用向更多的政务服务渠道、社会渠道拓展,提高群众获取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实现“一网通办”“一卡通办”。对于当地政府已经明确“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的地区,以及相关政府部门间协商联合开展工作的地区,应基于实体社保卡的应用基础,积极推进电子社保卡在就医购药结算领域的应用,积极探索基于电子社保卡集成更多的政务服务和智慧城市线上应用,方便群众线上享受民生服务。

办理条件:

已申领乌鲁木齐市实体社保卡的持卡人均可申领电子社保卡,如实体社保卡状态为挂失、封存、锁定等异常状态时,需通过用户授权后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如实体卡办理了补换卡,信息同步至持卡库后,电子社保卡会自动更新。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领取电子社保卡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结果当场办理完就已反馈)

理地址和时间

1.网上办理:

全国渠道: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百度小程序、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电子社保卡支付宝小程序

人社渠道:掌上12333、新疆智慧人社APP

政务渠道:新疆政务服务APP

银行渠道: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新疆农信、乌鲁木齐银行等合作银行APP

2.网上办理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

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方式:无

2.电话咨询方式:12333

3.网上咨询方式:无

4.信件咨询方式:无

5.邮件咨询方式: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2.电话查询:无

3.网上查询:所选的申领电子社保卡网上渠道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767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