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
事项编码: |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600102 | 更新日期: | 2021-10-01 |
适用范围: | 单位 | 业务类型: | 社会保险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授权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方式: | 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 |
受理机构: | 工资福利科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设立依据: | 1.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依据文号:国发〔1978〕104号;条款号:第四条;条款内容:《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 、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2.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依据文号:国发〔2015〕2号;条款号:第四条;条款内容: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3.设定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组通字〔2006〕41号;条款号:全文;条款内容:全文。 | ||
办理条件: | 达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 ||
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
办理流程: |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核—送达—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 ||
办理时限: |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即办件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 ||
审批结果: | 在《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核定表》上签章 | ||
结果送达: | 主管局现场送达《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核定表》 | ||
办理地址和时间: | 1.现场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大楼十楼工资福利科1008室 2.现场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s://zwfw.xinjiang.gov.cn/?area=650100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4:00、下午15: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大楼十楼工资福利科1008室 2.电话咨询:0991-4656051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 ||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大楼十楼工资福利科1008室 2.电话咨询:0991-4656051 3.网上查询:无 | ||
监督投诉渠道: | 1. 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767 3.网上监督投诉:无 | ||
附件下载: | 无 | ||
备注: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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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