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工伤事故备案 | ||
事项编码: |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7001 | 更新日期: | 2021-10-01 |
适用范围: | 单位及个人 | 业务类型: | 社会保险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方式: |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
受理机构: | 工伤保险科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设立依据: |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条款号:第十七条;条款内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 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工伤认定办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条款号:第五条;条款内容: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
办理条件: |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
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
办理流程: | 1.办理程序:备案登记 2.流程图:见附图 | ||
办理时限: | 1.法定时限:即办件 2.承诺时限:即办件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 ||
审批结果: | 备案登记 | ||
结果送达: | 当场送达 | ||
办理地址和时间: | 1.窗口办理地址: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一楼工伤保险科5号窗口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 米东区社保分中心:米东区三道坝南路2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9号窗口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二楼304号窗口 高新(新市区)区社保分中心:新市区河南东路791号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7号窗口 天山区社保分中心:天山区人民路2号乌鲁木齐大厦一楼16号窗口 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沙区滨河南路120号沙区分中心一楼4号窗口 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安居北路59号百商锋尚一楼9号窗口 2.窗口办理时间: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周一至周五 上午10:30-14:00,周一、二、四下午15:30-19: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http://220.171.92.51:4000/bl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4.网上办理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 |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工伤保险科一楼5号口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咨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0991-4680717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 米东区社保分中心:0991-3305028; 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中心:0991-3107675; 高新(新市区)区社保分中心:0991-3825514; 天山区社保分中心:0991-2337209; 沙依巴克区社保分中心:0991-4533946; 水磨沟区社保分中心:0991-4643374 3.网上咨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4.信件咨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5.邮件咨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 ||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1.现场查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工伤保险科一楼5号窗口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2.电话查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0991-4680717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 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3.网上查询: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http://220.171.92.51:4000/bl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 ||
监督投诉渠道: | 1.现场监督投诉: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 2.电话监督投诉: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0991-4680767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 ①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②未参保职工及单位:无 | ||
附件下载: | |||
备注: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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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备案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