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3

002014007023

更新日期:

2021-10-01

适用范围:

个人

业务类型:

社会保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授权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网上办理或窗口办理

受理机构: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

设立依据:

1.设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五号;条款号:第三十八条;条款内容: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2.设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条款号:第三十条;条款内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设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2〕11号;条款号:第六十四条;条款内容:工伤职工住院治疗的,业务部门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伙食补助费标准及工伤职工的住院天数,核定住院伙食补助费。业务部门批准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根据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交通、食宿费标准,核定交通、食宿费用。

办理条件:

1.经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2.经批准到异地就医的。

申办材料:

见附表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核—复核—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支付统筹地区以外交通费、食宿费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受理时告知其25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情况)

办理地址和时间:

1.窗口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9-10号窗口

2.窗口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科9-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991-4680187

3.网上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9-10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91-4680187

3.网上查询: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1

异地留存:交通费、住宿费发票

原件

1

纸质

材料名称:交通费、住宿费发票,材料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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