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 ||
事项编码: | 11650100010198604G3002014007024 | 更新日期: | 2021-10-01 |
适用范围: | 个人 | 业务类型: | 社会保险 |
事项类别: | 公共服务 | 权力来源: | 法定授权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方式: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受理机构: |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 | 决定机构: | 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中心 |
是否最多跑一次: | 是 | 现场办事次数: | 0次 |
设立依据: |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条款号:第三十八条;条款内容: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2.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工伤保险条例》;依据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条款号: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条款内容: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依据文号:人社部发〔2012〕11号;条款号:第六十八条;条款内容:……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业务部门根据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和伤残等级,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标准核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 ||
办理条件: | 1.申请人经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2.乌鲁木齐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为5-10级工伤; 3.与工伤发生的参保单位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 | ||
申办材料: | 见附表 | ||
办理流程: |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核—复核—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 ||
办理时限: |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4个工作日 |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 ||
审批结果: | 1.出具《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单》; 2.支付工伤人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
结果送达: | 1.无需送达(《工伤保险待遇核定单》入本人申报档案); 2.无需送达(受理时告知其25个工作日后查询到账情况)。 | ||
办理地址和时间: | 1.窗口办理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9-10号窗口 2.窗口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3.网上办理地址:http://49.119.97.3:8088/icity/icity/online/baseinfo 4.网上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咨询方式: |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科9-10号窗口 2.电话咨询:0991-4680187 3.网上咨询:无 | ||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 1.现场查询: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9-10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91-4680187 | ||
监督投诉渠道: |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5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市社会保险中心纪检监察室710室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690 3.网上监督投诉:无 | ||
附件下载: | 无 | ||
备注: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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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