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事项编码:

11650100010198604G
002014008010

更新日期:

2022-06-15

适用范围:

单位

业务类型:

社会保险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受理机构:

失业保险科

决定机构: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是否最多跑一次:

现场办事次数:

0次

设立依据:

1.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据文号:新人社发〔2017〕49号;条款号:全文。

2.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依据文号:新人社函〔2020〕67号;条款号:全文。

3.设立依据

法律法规名称:《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依据文号:新人社发〔2022〕20号;条款号:第二条;条款内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一年内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规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办理条件: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在职参保职工,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在职企业职工;

2.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自2019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证书信息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核查属实的。

为进一步发挥政策效应,2022年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在取得证书一年内可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申办材料:

办理流程:

1.办理程序:收件—受理—审核—公示—发放—办结

2.流程图:见附图

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2.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1.收费项目:无

2.收费标准:无

3.收费依据:无

审批结果:

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结果送达:

无需送达(通过银行协议卡发放)

办理地址和时间:

1.办理地址:无

2.办理时间:全流程网上办理,7*24小时

3.网上办理地址:

1)在职企业职工: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

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99号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业务楼四楼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市场科1号窗口

2.电话咨询:0991-4680700

3.网上咨询:无

4.信件咨询:无

5.邮件咨询:无

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1.现场查询: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惠民大楼二楼市社会保险中心失业保险待遇支付科3号窗口

2.电话查询:0991-4815255

3.网上查询:

1)在职企业职工:http://222.82.215.217:9921/pc/index.html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新疆智慧人社”手机APP

监督投诉渠道:

1.现场监督投诉: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

2.电话监督投诉:0991-4680767

3.网上监督投诉:无

附件下载:

备注:

 

 

 

 

附表: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版

材料来源/

出具单位

特定要求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