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内容
搜索
最新政策
满足搜索条件的前
254
个政策
职业年金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怎么办?
答复:(一)在疆内调动工作的,个人是同一职业年金账户,不需转移,在新的单位继续缴纳职业年金即可; (二)跨省调动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随同本人转移到新的省市。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职业年金科 咨询电话:0991-4682767 执行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职业年金参保人员调动到企业单位工作,或离职后进入企业单位工作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怎么办?
答复:(一)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随同本人转移企业建立的企业年金账户下。 (二)企业没有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按领取条件进行领取,不得提前支取。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职业年金科 咨询电话:0991-4682767 执行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
职业年金参保人升学、参军、失业期间,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怎么办?
答复: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运营并设立保留账户,用于记录该参保人个人基本信息、投资收益、权益余额等信息,不得提前支取。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职业年金科 咨询电话:0991-4682767 执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领取职业年金待遇的方式?
答复:(一)出国定居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二)在职期间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个人账户金额可以继承。 (三)退休人员,可按核定的职业年金待遇按月领取,也可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依照保险契约领取待遇并享受相应的继承权。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从个人职业年金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职业年金科 咨询电话:0991-4682767 执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退休人员按月领取的职业年金待遇如何计算?
答复: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不可以一次性支取。如果选择按月领取,是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算职业年金待遇标准,按月发放,发完为止。职业年金待遇每月发放金额为固定额,不参与养老金调整。职业年金计发月数为国家统一标准,与企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退休人员计发月数一致。 职业年金待遇计算公式为: 职业年金待遇=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例如:李某,男,1961年12月出生,2021年12月退休,其职业年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78230.73元,60岁的计发月数为139,李某每月领取的职业年金待遇为:78230.73÷139=562.81元。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职业年金科 咨询电话:0991-4682767 执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如何理解“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发完为止”?
答复:当选择按照本人退休时对应的计发月数计发职业年金月待遇标准时,发放周期取决于个人账户基金余额情况。投资收益好,待遇发放周期将长于计发月数;投资收效差,则待遇发放周期将短于计发月数。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职业年金科 咨询电话:0991-4682767 执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我已经申请了工伤待遇,什么时候可以拿到钱?
答复: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科 咨询电话:0991-4680187
如何办理社保编号合并?
答复:社保编号合并是指参保人员在疆内存在多个社保编号,需要将缴费记录合并至一起,保留其中一个社保编号,参保人需要到就近的区(县)社保分中心申请办理社保编号合并业务。 (一)服务对象:存在多个社保编号的自然人 (二)办理地点: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三)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10:30-18:30、周五10:30-14:00,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携带材料: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综合业务科 咨询电话:0991-4681331
单位网厅办理社保业务审核未通过,如何查询未通过原因?
答复:单位联系人、社保经办人员使用浏览器打开新疆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用新疆智慧人社、电子社保卡、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小程序扫码登录,登录后在点击用户中心,选择我的办件,双击进度,即可查看社保业务审核未通过的原因。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综合业务科 咨询电话:0991-4681331
职业年金某月发放金额变少,如何处理?
答复:退休人员是按照本人退休时职业年金账户金额除以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来计算职业年金待遇标准,职业年金待遇每月发放金额为固定额,且不参与养老金调整,所以不会出现减少的情况。同时职业年金计发月数为国家统一标准,也就是说具有严格发放时限,每发一个月,总次数就会减少一个月,直至按本人的计发月数发完为止。 监督单位:市人社局 责任部门:市社会保险中心职业年金科 咨询电话:0991-4682767 执行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